八十岁的陈大爷揣着七万元养老钱,走进了熟悉的银行大门。钱是卖老家房子得的,想存个三年定期。
“大爷,现在存定期不合算,一年才1.5%。”穿着西装的小李笑迎而来,“我们这有个‘特色储蓄’,三年能拿到4%的收益,还送保险呢!”
陈大爷推了推老花镜:“安全不?”
“银行推出的,哪能不安全!”小李在计算器上按着,“您看,7万放三年,能多拿好几千利息!”
听到“银行推出”四个字,陈大爷放心了。
接过厚厚一沓文件,他问:“这都是啥?”
“都是流程文件,您在这儿、这儿签个字就行。”小李手指飞快地点着签字处。
一年后,陈大爷老伴生病住院。他拿着保单(当时以为是存单)来取钱,却被告知:这是份分红型保险,提前退保只能拿回五万。
“我的钱怎么还少了?”陈大爷血压飙升。
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始踢皮球。
银行说:“保险是保险公司卖的。”保险公司说:“合同是您自愿签的。”
陈大爷的儿子从外地赶回,第一件事就是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。
销售人员未告知这是保险产品、夸大收益率、利用“存款”话术误导80岁老人。
银保监会的调查结果两个月就出来了,白纸黑字认定:销售人员存在误导销售行为,未按规定进行“双录”(录音录像),违反《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。
可调解时,保险公司只同意退五万八。陈大爷一咬牙:“咱起诉。”
法庭上,法官问得细致:“陈大爷,您知道自己买的是保险吗?”
“我要是知道,绝对不买!我就想存个钱。”
保险公司律师搬出合同条款。陈大爷的儿子则拿出监管部门的调查意见: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,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。”
最终,法院判决:撤销保险合同,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七万元本金,并支付一年期存款利息。
陈大爷把判决书看了又看,对儿子说:“这钱拿回来,我也高兴不起来。那些看不懂合同的老人,该怎么办?”
儿子握紧他的手:“至少您这案子,能给更多人提个醒。”
备注:内容来源于网络,侵权联系删除!